女職工休産假的待遇

1. 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2. 産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3.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産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准的八成發。

4. 生育津貼,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准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支付;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准爲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

5. 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