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不會因爲無力償還負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法《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涉嫌交通肇事罪。如果是這種情況的,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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