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城陽共有産權房是指地方政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收益,然後用低于市場價的方式來銷售給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對象與地方政府簽訂合同,約定雙方的産權份額以及保障房將來上市交易的條件和所得價款的分配份額。
房屋産權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贖回”産權。
共有産權房申請條件:
1. 申請人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申請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
2. 單身家庭申請購買的,申請人應當年滿30周歲。
3. 申請家庭應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條件且家庭成員名下均無住房,一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共有産權住房。
申請共有産權房是有要求的,在符合申請條件的情況下,才可以進行申請,在申請的時候,需要登陸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房管局官方網站提出項目購房申請,在線填寫《家庭購房申請表》和《承諾書》,如實申報家庭人口、戶籍、住房等情況,並准備相關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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